鄭捷欣
2026年3月29日
今年於週六崇拜一起再思十誡,比想像中更能無縫銜接至新約世界和當下生活,主的啟示是漸進的,卻也是更深地成全祂的每句話。
受苦、復活節期臨近,這可是基督信仰的關鍵點,主耶穌為我們受苦、受死而復活,以致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有豐盛的新生命,我們無論做甚麼,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祂感謝父神。(西三17、弗五20) 然而,十誡的第三誡命是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」(出廿7),怎麼可能我們凡事可以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,又不至於混亂和輕忽祂的名?
要回應這些看似矛盾的難處,首先得明白基督徒本就生活於「已經完成、卻未完全」的張力中,主已為我們完成救恩,但我們在恩愛中尚未完全。我們的成長導向是凡事對齊主,但現實是我們尚有太多成長的空間,我們的成聖是凡事連結於主的名,但現實是我們仍需在許多大大小小的事上尋求主,尤其我們以為自己已經成功了、得著了,反而更要竭力追求,使我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,然後,或者⋯⋯或者,我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。(腓三10-12)
有時想主以受苦、受死和復活「捆綁」在一起,就是明明的要我們知道今生在世的位置,既擁抱復活的權能,亦要承受十字架的沉重,雖面對黑暗勢力的猖狂,但靠光明總能得勝。以色列人在十誡頒布時已犯盡一切錯誤,我們又何嘗不是在十架成全救恩時仍反覆失敗?重點是切勿停留在罪惡和叛逆之中,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「你們要轉向我」,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:「我就轉向你們」,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(亞一3)
最近網上聽到一篇感動的訊息,說起神在聖經中的速度,祂總是行路的速度,在伊甸園人犯罪後,祂是來回行走,勸勉以色列人回轉是謙卑的與祂同行,但浪子回頭時,天父是跑過來迎接我們。(創三8、彌六8、路十五20) 無論我們離主多遠,都阻不了為我們受死的主走近我們,只要我們轉向祂,會發現原來永活的主早已急不及待的奔向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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