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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愛的實踐

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。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上帝而生,並且認識上帝。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上帝,因為上帝就是愛。」(約壹四7–8),基督徒在愛心生活的實踐上,並非單純一種道德行為的表現,而是生命與上帝合一和相交的生命流露。使徒約翰在這段經文論到愛,他所用的邏輯十分簡單:上帝就是愛,我們是由上帝而生;我們的生命既是源於祂,那麼,愛就是我們生命的表現,一個十分明顯的標記。

很多基督徒提到彼此相愛的教訓,就會指出很多困難,將不能彼此相愛理由歸咎於別人或所處身的環境。例如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現象,生活的方式未能提供相交的機會,家庭背景形成一些古怪的性格等。總言之,他們心中的問題就是,「我沒有機會去愛!我不曉得如何去愛!」他們所提出的困難都十分實際,可惜卻忽略了另一個事實,就是基督徒的生命曾經有一個巨大的轉變。聖靈將我們重生,我們是由上帝而生的人,這位愛的上帝是我們生命的根源,正如使徒彼得說,我們是與上帝的性情有分的人(彼後一3–4)。既然如此,讓我們的思想能突破這些阻隔,深信今天我們既然擁戴有上帝的生命,就有足夠的能力去實踐愛的命令。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用葡萄樹與枝子作的比喻,叫我們確信,我們能夠愛,因為基督是我們愛的源頭。弟兄姊妹,讓我們勇敢地去實踐愛,別忘記我們是由上帝而生的人。

基督徒相愛的生活不單基於我們由上帝而生的事實。這種「愛」獨特之處,更是因為它不是以人對愛的詮釋、理解、體驗作為標準,它是以基督的愛為典範。

主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節吩咐門徒說:「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」既然我們所擁有的生命是基督的生命,我們所流露的愛也是基督一般的愛。「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;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」(約壹三16)。因此,基督徒彼此相愛是基於我們對上帝的愛的領受和體驗,這個獨特的經驗,叫我們的愛心有別於一般人所理解的。

耶穌基督的愛是怎樣的呢?它是一種「主動的捨己」。這種愛有幾個重要的特徵:它是明顯的、主動的、有行動的、捨己的、無條件的。

很多人在教會生活中常問一個問題,「我可以在教會中得到甚麼?今天回到團契裏,到教會中,我可以有甚麼得著?」有沒有人問:「究竟我能為我的弟兄作些甚麼?」愛是主動的捨己。主吩咐我們要為弟兄捨命,那麼我們的金錢、時間、精力、感情,肯不肯為弟兄而付出呢?「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。」究竟我們對主愛的體驗有多少呢?讓我們用心思想使徒約翰的叮嚀:「親愛的弟兄,神既是這樣愛我們,我們也當彼此相愛。」

大多數人都只注意到,相愛是一個美好的品德,卻忽略了約翰壹書四章十二節所提出的事實,彼此相愛能夠使基督徒體驗上帝的臨在。這是一個內在屬靈的經驗。由弟兄相愛、我們體驗上帝的愛,更經歷上帝臨在在信徒中間的事實,聖靈確實運行在愛的團契之中。

約翰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,但若我們相愛,我們就可以經歷祂是真實的,愛上帝的心能具體地表達流露,甚至得以完全。約翰談論到愛上帝與愛弟兄,兩者是分不開的。相愛的生活、不單向未信的人見證基督的生命,更叫我們這群人體驗上帝的同在,又能使我們對上帝的愛,有具體而圓滿的表達,這種屬靈經驗是長進的基礎。